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捷運工地參觀活動

(工地實務研習班)申請規定

壹、活動目標

藉由捷運工地現場之參觀活動及解說,讓參觀者實際體驗捷運施工最新技術及建設階段胼手胝足蓽路襤褸之艱辛過程,擴展工程技術視野。

貳、參觀研習內容

配合捷運工地半日(活動類型請按這裡)及一日(活動類型請按這裡)參觀活動,目前共推出十三種參觀行程,得視情形隨時變動。

參、申請資格

    20人(含)以上之機關、大專院校、團體大眾(未滿20人以20人計費)。

肆、申請方式

一、申請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例假日不受理)。

二、申請流程:

(一)申請單位於研習十天前親送或傳真報名方式提出申請表下載表格請按這裡及「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捷運工地實務研習班契約書」下載表格請按這裡向本局提出申請。

(二)本局審核通過後再以電話回覆,申請單位須依「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工地實務研習班收費標準表」(收費標準表請按這裡)規定辦理繳費。並於三日內以下列二種方式擇一繳納報名費用

1、可至本局資產及財務管理室出納課(八樓)繳納報名費用

 2可由各金融機構(不含郵局)電匯繳款至本局台北銀行帳戶,並將電匯單傳真至本局資產及財務管理室(FAX02-25219281)。

戶名: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帳號:200131091540

研習費用一經繳納,除非不可抗力因素,否則概不予退還。

(三)申請單位須辦理每位參觀者平安保險,辦理保險方式可自行由申請單位投保或由本局代為辦理。如由申請單位自行投保並提示保單及留存影本者,得免由本局辦理保險;如委託本局代辦平安保險(保費內容:每一人意外死亡或意外殘廢或全身灼傷200萬及意外醫療10萬元)應於研習活動前三天,將被保險人姓名、出生日期等資料移送或傳真(FAX25218683)至本局辦理。

(四)申請單位如因故無法如期參與研習活動,應於原訂日期三日前通知本局另為安排。

(五)申請單位應於研習活動期間,指派領隊協助秩序及安全維護,並遵守研習活動契約內規定及服從本局服務人員指示。

(六)本活動提供便當、簡餐、合菜等三種午餐選擇(範例圖示請按這裡),請於申請表上填選。

伍、聯絡資訊

聯絡單位: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技術發展處  技術文件管理中心

聯絡電話:(02252155508024,8025

電子郵件地址:idpc@trts.dorts.gov.tw

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二段四十八巷七號

服務時間:上午九時至十二時

下午ㄧ時三十分至五時